保障類型 |
單次旅程保障 |
單次旅程保障 |
多次旅程保障 |
全年保障 |
計劃級別 |
尊尚計劃 |
智選計劃 |
郵輪計劃 |
保障項目 |
每名受保人每次旅程之最高賠償額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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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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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保 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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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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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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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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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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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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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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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於旅程期間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因疾病或意外受傷而引致的醫療、手術及住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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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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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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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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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治療包括全科、跌打及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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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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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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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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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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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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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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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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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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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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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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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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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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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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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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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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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曾於外地就醫,賠償回港後90天內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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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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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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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治療包括全科、跌打及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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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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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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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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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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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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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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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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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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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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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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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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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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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因被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並需於旅程期間及/或回港後90天內接受輔導服務所引致的醫療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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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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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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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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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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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外保 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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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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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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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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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受保人因意外不幸身故或永久傷殘,按「個人意外保障項目表」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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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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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取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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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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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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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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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因發生以下原因直接導致在起保地點 2出發前取消旅程的未曾使用及不能從任何來源退回的交通票據、住宿、旅行團、旅遊活動(例如主題公園、博物館、演唱會、音樂劇或觀賞性的運動賽事等)入場券費用的損失:
a. 於旅程預定出發日期前 90 天內發生以下事項:
-
受保人、直屬家庭成員6、緊密業務夥伴、外傭或同行夥伴身故、遇上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或
- 受保人須出任審判證人、陪審員或遭強制隔離;或
b. 於旅程預定出發日期前 7 天內發生以下事項:
-
已計劃前往的旅程目的地遇上惡劣天氣、天然災難、傳染病、突然爆發涉及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工業行動、機場關閉、恐怖主義活動、暴動或內亂,致使受保人不能展開旅程;或
- 受保人或同行夥伴於香港的主要住所因火災、水浸、爆竊或天然災難而直接導致嚴重損毀;或
- 受保人的寵物身故8;
- 目的地獲發外遊警示(按外遊警示伸延保障賠償)。
c. (i) 年齡為 18 歲以下的受保人或 (ii) 年齡為 18 歲以下的受保人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及同行夥伴需要親身到場出席學校面試或公開考試,但有關學校面試或公開考試被重新安排至旅程的預定期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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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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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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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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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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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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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在旅程中(i)受保人一般會穿戴或攜帶及屬於受保人的個人財物;或(ii)通常由受保人出外公幹時攜帶的公司財物之意外遺失或破損。
每名受保人在同一個旅程內只可獲保障1部手提電話。
每名受保人在同一個旅程內只可獲保障1部手提電腦或1部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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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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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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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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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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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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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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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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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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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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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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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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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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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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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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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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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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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住院或隔離現金津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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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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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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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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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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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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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受傷或患病而需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住院,每整日可獲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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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5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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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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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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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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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因疑似感染或確診患上傳染病而於旅程期間或於回港後 7 天內被強制隔離,就每整日強制隔離可獲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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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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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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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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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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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全球緊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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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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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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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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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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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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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緊急運送受保人至最近而合適的醫療設施進行即時的緊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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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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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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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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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由醫生及藍十字建議下,將受保人送返起保地 點2 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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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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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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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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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受保人提供入院所需的按金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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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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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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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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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償受保人因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而需返回起保地點2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以經濟客位為限)及額外住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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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因受保人於外地住院連續超過 3 天或不幸身故時令下列人士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招致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以經濟客位為限)及額外住宿費用:
-
a. 兩名直屬家庭成員6前往探望及照料受保人;或
-
b. 一名直屬家庭成員6前往探望及一名同行夥伴留下照料受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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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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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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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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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將缺乏照顧的同行的受保兒童(年齡18歲以下)送返起保地點2的額外住宿及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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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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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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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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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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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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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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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導致不幸身故,向受保人指定遺產受益人或合法遺產代理人支付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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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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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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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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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傳譯及補領遺失旅遊證件或交通票據之轉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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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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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燒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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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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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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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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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意外直接引致 3 級程度燒傷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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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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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阻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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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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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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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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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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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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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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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旅程期間如因發生以下情況令受保人無可避免地必須返回起保地點 2,(i)將就受阻的旅程日數每整日計按比例計算,賠償未曾使用及不能從任何來源退回的交通票據、住宿、旅行團、旅遊活動(例如主題公園、 博物館、演唱會、音樂劇或觀賞性的運動賽事等)入場券費用的損失; 及 (ii) 直接返回起保地點 2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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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直屬家庭成員6、緊密業務夥伴、外傭或同行夥伴身故、遇上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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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以付費乘客身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或乘搭由旅行社安排的任何機械性推動的車輛或船艦時遭騎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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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計劃前往的旅程目的地遇上惡劣天氣、天然災難、傳染病、突然爆發涉及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工業行動、機場關閉、恐怖主義活動、 暴動或內亂,致使受保人不能繼續旅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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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或同行夥伴於香港的主要住所因火災、水浸、爆竊或天然災難而直接導致嚴重損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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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的寵物身故8;或
-
旅程期間目的地獲發外遊警示(按外遊警示伸延保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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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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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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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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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旅程期間因發生以下情況令受保人不能繼續其原定行程並需作改道,賠償(i) 就受保人純粹因要繼續前往原本已計劃的旅程目的地或返回起保地點 2而改道所產生之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及/或住宿費用;或 (ii)就受阻改道的旅程日數每整日計按比例計算,賠償未曾使用及不能從任何來源退回的交通票據、住宿、旅行團、旅遊活動(例如主題公園、博物館、演唱會、音樂劇或觀賞性的運動賽事等)入場券費用的損失:
-
已計劃前往的旅程目的地遇上惡劣天氣、天然災難、傳染病、突然爆發涉及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工業行動、機場關閉、恐怖主義活動、暴動或內亂,受保人或同行夥伴遇上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致使受保人不能繼續其原定行程;或
-
旅程期間目的地獲發外遊警示(按外遊警示伸延保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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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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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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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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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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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展開當地旅遊團前因發生以下情況而取消該當地旅遊團,賠償已支付及不能從任何來源退回的當地旅遊團費用,包括參與當地旅遊團而需向當地旅遊承辦商另行購買的任何交通票據及旅遊景點入場券:
-
當地旅遊承辦商因破產或清盤而倒閉11;或
-
由當地旅遊承辦商就該當地旅遊團提供的行程表中所列的旅遊景點因受到不可預測的嚴重破壞而關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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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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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10,000
|
賠償因超額訂票導致受保人未能登上公共交通工具而並未獲有關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或任何其他來源提供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補償或補貼的額外住宿及/或膳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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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2,000
|
$2,000
|
如受保人已預先向服務提供者支付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的住宿、私家車或汽車屋租用的服務費用,但該服務提供者因破產或清盤倒閉而未能提供有關服務,將賠償受保人需向其他替代指定服務提供者購買同樣服務所引致的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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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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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延誤保障
|
|
✔
|
✔
|
✔
|
如因惡劣天氣、天然災難、突然爆發涉及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工業行動、暴動或內亂、恐怖主義活動、機場關閉、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騎劫或出現機械性故障,而導致公共交通工具之延誤,可獲賠償以下其中一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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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
|
$900
|
$1,500
|
如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啟程時間或抵達時間較原定時間延誤達連續5小時或以上,可獲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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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300
|
$300
|
|
✔
|
✔
|
✔
|
如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啟程時間較原定時間延誤達連續 6 小時或以上:
- 賠償純粹因要繼續前往原定旅程目的地所招致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 賠償 (i) 額外住宿費用或 (ii) 不能退回的住宿費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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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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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10,000
|
|
$3,000
|
$2,000
|
$3,000
|
|
$3,000
|
$3,000
|
$3,000
|
如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從起保地點2出發的啟程時間較原定時間延誤達連續10小時或以上導致受保人未能繼續或取消旅程,賠償未曾使用及不能從任何來源退回的交通票據、住宿、旅行團、旅遊活動(例如主題公園、博物館、演唱會、音樂劇或觀賞性的運動賽事等)入場券費用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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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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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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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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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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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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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把寄艙行李誤送或延誤,令受保人在抵達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之目的地後 6 小時或以上仍未能取回寄艙行李,可獲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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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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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證件遺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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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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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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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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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保人於旅程期間意外遺失旅遊證件及/或交通票據,賠償(i)補領旅遊證件及/或發行交通票據的費用;及/或 (ii) 純粹因換領旅遊證件及/或交通票據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所招致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及住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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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1,0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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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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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錢財保 障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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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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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3,000
|
賠償因受保人於旅程期間遭盜竊、搶劫或爆竊而導致其擁有及隨身攜帶的個人錢財(即鈔票、現金或旅遊支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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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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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物品損失保 障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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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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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30,000
|
賠償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香港的空置住所遭爆竊,而直接導致重置或修理家居物品及個人財物(金錢除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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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2,00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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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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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責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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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保障因受保人疏忽導致第三者意外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而須負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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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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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保障
|
|
$30,000
|
$15,000
|
$30,000
|
如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意外導致身故,賠償受保人在旅程期間以信用卡簽賬購物而未繳付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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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爾夫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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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3,000
|
$5,000
|
|
$3,000
|
$1,000
|
$3,000
|
如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在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的任何認可高爾夫球場內進行比賽或友誼賽時成功創下「一桿入洞」的佳績,將支付在同一天於該高爾夫球場的酒吧內就「一桿入洞」之一次性祝捷費用。
|
|
$5,000
|
$3,000
|
$5,000
|
如受保人因嚴重身體受傷或嚴重疾病而在旅程期間無法進行起保地點2以外地方的任何高爾夫球活動,按比例賠償已預先付費但未使用及不獲退回的高爾夫球場預訂費用及/或高爾夫球課程每整日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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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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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自負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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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5,000
|
$10,000
|
如租用車輛於旅程期間發生意外或在停泊時遭損毀或被偷竊,受保人將獲支付該租用車輛的汽車保險保單自負額及/或持牌車輛租賃公司因而收取的營業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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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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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旅程取消及阻礙保 障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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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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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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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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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旅程期間,如因惡劣天氣、天然災難、突然爆發涉及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工業行動、恐怖主義活動、暴動或內亂、已安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騎劫或出現機械性故障,導致前往出發港口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最少連續8小時,而令受保人未能登上郵輪,可賠償以下其中一項保障:
18.1 郵輪旅程取消
該郵輪旅程已預付但被沒收並無法從任何來源退回的費用; 或
18.2 郵輪旅程阻礙
由出發港口前往原定下一個停泊港口以乘搭該郵輪繼續行程,所引致的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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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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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出發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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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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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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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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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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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下原因賠償被沒收並且不能退回之岸上觀光行程預繳訂金或任何費用(於原定離船港口啟程的岸上觀光行程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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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人或同行夥伴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或
-
原定之岸上觀光行程目的地出現惡劣天氣、天然災難、傳染病、突然爆發的工業行動、暴動或內亂或恐怖主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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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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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00
|
如受保人或同行夥伴在旅程期間因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而未能繼續旅程,導致受保人須直接返回香港,賠償於郵輪上使用衛星電話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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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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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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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單次旅程保障、多次旅程保障及全年保障
2. 自選增加個人意外保障額*(只適用於全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