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醫院及私營醫院納入自願醫保保單條款及細則內醫院的釋義
由2023年1月1日開始,你的自願醫保保單條款及細則內第八部分「釋義」中「醫院」的解釋應包括屬於《醫院管理局條例》(香港法例第 113 章)所界定的公營醫院或是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香港法例第 633 章)領有牌照的醫院,並受該定義內的(b)、(c) 及 (d) 節條款所限。相關補充文件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個別保單續保當日或之前交付至所有有關保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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